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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自2007年开始执行。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和单位,并就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自治区中小办反映。 办公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规划财务处联 系 人:刘艳斌 费香坤电 话:0951---5044957 附件:1、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确认的认证机构名单2、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3、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费用凭证清单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3页 1 2 3
办公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规划财务处联 系 人:刘艳斌 费香坤电 话:0951---5044957
附件:1、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确认的认证机构名单2、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3、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费用凭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