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础上,违约信息不能进入央行征信,也是P2P平台违约率和逾期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在郭宇航看来,违约成本低,变相放任了违约者的行为。
“如果民间线下借贷和网络借贷中的违约信息能够反向进入央行征信系统,会显著降低违约现象的发生。”他说道,“这样不仅能让借款人提高信用意识,也能为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提供额外的信用信息。”
监管之惑
有业内人士指出,过去很多P2P公司活得滋润,是由于享有高额利息差,且竞争相对不激烈。打个比方,一家P2P公司给投资人的年化利率为12%,但它每个月从借款人那里拿到的年化利息达60%。这种情况下,尽管坏账率有时高达10%,但高额的利息差依然能覆盖坏账率,P2P公司也能得以继续生存。事实上,只要P2P公司给出的收益率高于余额宝,就会有大量人群购买P2P产品。
但高收益的光环下,风险正逐渐累积。很多时候,借款人的需求在12个月以上,但大多数投资人从风控角度更愿意投资期限较短的平台。于是,一些P2P平台在聚集资金后,通过短存长贷的方式拆标进行资金错配,形成了所谓的“资金池”。这其中,往往酝酿着巨大的流动性风险。
进一步说,一些P2P平台借用新资金应付到期项目,一旦流入资金少于流出资金,平台游戏也就随之结束了。
吊诡的是,只要平台还未发生资金断裂,这些P2P们便依旧迅速地“攻城略地”。在谢平眼里,这种现象并不奇怪——因为互联网的业务模式与金融机构强调的安全性之间,有着天然的冲突。
“互联网强调的是先行者优势、赢家通吃和边际成本递减,这使得P2P平台有做流量和规模扩张的内在需求。”他表示,“为了扩大规模,一些网站不得不采取本金担保、设置风险准备金、对接理财资金池等,这些都会触及到监管红线。”
换言之,不少P2P网站正处在“纠结”的状态,“因为一个网站做不到规模就要死,想做规模又没有信用数据基础,没有数据基础就需要担保、要做资金池,从而碰到了红线。”用谢平的话说,有些P2P已经“走出纠结”做大了,但还有大量的P2P处在不大不小的尴尬区间内。这种情况会通过竞争慢慢改善,但眼下,如何有效地监管这个新兴行业,成了摆在监管层和所有从业者面前的挑战。
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张承惠看来,P2P平台说到底是一个中介机构,它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分析和管理风险,和银行的管理风险方式有着本质区别。因此,P2P不能参照银行的模式来监管,那些资本金、存贷比的杠杆要求都不应该有。此外,P2P监管的另一个重点在于防欺诈、反洗钱,防止P2P 平台利用资金池进行违法违规的操作。
“在此基础上,建立行业的规范非常重要。”她指出,这种规范涵盖两个方面,一是对P2P公司的日常经营指标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比如违约率应该怎样计算。眼下,每个公司都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导致这些数据不能真实反映每家公司的经营状况。二是规范信息的透明度。
谢平则表示,数据基础与外部监管是P2P网贷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两者此消彼长,其中数据基础更重要。换言之,当数据基础不发达的时候,外部监管的比重就会高一些。数据基础越健全,外部监管也就越放松。
“在英国和美国,P2P公司的门槛是相当低的,一两万美元就可以注册。”谢平称,“P2P监管的关键是信息监管,而不是流动性、资本充足率方面的监管。你把股东、交易程序、管理者公开,把交易记录备份好,将来可以作为打官司或事后处罚的材料。P2P监管始终要以数据为基础,而不是设立资金门槛。”
毕竟,P2P网贷的本质,是通过互联网搭建平台,提供贷款服务。其本质不属金融,收入也只能来源于服务项目,比如咨询管理费、成交费等。“我们现有的监管理论完全是对银证保这种传统的机构设置的,不适用于P2P。P2P是IT,一定要从信息、IT、大数据、搜索引擎、充分披露这些角度来考虑P2P的监管。”他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