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电子商务毕业论文节选三)
Ⅵ 六大问题期待突破
一、电子商务发展所需要的市场环境尚不完善
我国经济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市场经济环境还不完善,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企业管理体制、机制、管理理念与组织机构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电子商务的发展所需要的市场环境尚不完善。
二、信息化水平低,信息技术在企业与家庭中的应用尚不够普及
我国有1000多万个企业、3000多万个城镇家庭,但是目前上网比例较小,企业信息化水平较低,与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相比都有很大差距。据国家统计中心研究,我国信息化能力不仅远落后于美日等发达国家,也落后于菲律宾、埃及、印度、泰国等发展中国家。
三、尚未完全建立起电子商务所需要的法律环境
我国电子商务的政策法律环境尚待完善,部分现有法律法规尚待修订,目前缺少有关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等电子交易的法律法规。需加快有关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以保护消费者权益,目前还缺乏有力的技术经济政策推动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
网络经济代表着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方向,滚滚的网络经济浪潮推动着社会全方位的革新。这种新经济圈的飞速发展,给传统法律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在旧经济土壤中成长的传统法律制度,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网络经济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它必须遵从法治的规律。脱离法制轨道的经济模式不仅是前途渺茫的,而且对现存的社会秩序也是危险的。所以建立一套与新现实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将电子商务活动纳入法制轨道,使其“有法可依”是发展与繁荣网络经济的迫切任务。
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构建将是一个艰巨而长远的任务,从基本的法的价值理念到具体的制度设计,从权利的保护到利益的衡量,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传统的法律体系面临着一个系统的重构与设计的任务。法律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现象,有其自身发展的轨迹。法律的历史发展有一定的连续性,前后相互承接,这既是社会本身发展连续与稳定的要求,也是法律规范自身较强的适应性所决定的。
四、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支付及物流配送体系尚不能完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
我国网络带宽较低,反应速度慢,网络运行质量差,电信费用较高;信息安全论证体系、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银行电子支付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配送体系不健全,消费者上网交易的信心不足。据信息产业部发表的2000年调查报告显示,虽然有70%多的网民认为网络购物值得一试,但网民对于当前网络交易安全性非常担心。80%以上网民认为,目前网络交易的退换货系统不完善,付款的安全性无法得到保证。要真正实现网络购物资金流的电子化以及电子商务安全交易,还需要很长时间。
目前,我国已发生180多起通过网络进行的电子商务金融犯罪,其中最大的一起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100万元。我国的电子商务安全状况显得脆弱不堪,大家只看到了电子商务的巨大财富,却没有意识到电子商务的漏洞。因此,只有建立安全、合理的安全体系结构,才能保证电子商务能够安全的实施。
五、信息产业还不能提供国产的电子商务所需的成套软硬件产品及技术服务
我国信息设备制造与软件产业尚不能满足信息化与电子商务发展对软硬件产品的需求。国产化产品市场占有率较低,重大应用工程与大型应用系统所用的软硬件产品主要依靠进口;信息服务业弱小,缺少联机信息服务产业; 系统集成、信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六、企业采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尚缺少内在的动力
我国缺少信息技术人才,特别是缺少既懂信息技术又懂行业业务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广大职工及人民群众信息意识、信息技术知识水平较低,消费观念与电子商务不相适应。部分基层领导对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应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尚需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