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3年执行的《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126号文件)规定,每笔收单交易的结算手续费会根据7:2:1的比例分配,即发卡行占70%,收单机构占20%,清算机构(银联)拿10%。
截至2011年末,银联资产规模已达到人民币138亿元,营业收入约60亿元,净利润突破10亿元。在此前4年中。银联营业收入增长2.5倍,净利润增长近10倍。这些炫目的业绩被一些外界人士归因于银联的垄断专营地位。
“但随着第三方支付的兴起,银联在支付清算方面的垄断地位,不断面临挑战。”一位银行人士说,从线上支付到银行收单,再到逐渐向线下渠道延伸,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触角正在不断伸展,“如果再往下发展,就与银联没有大的区别了。”
釜底抽薪?面对第三方支付的威胁,银联的希望是,将这些业务全部统一到自己旗下。在17号文件中,银联提出,各家银行要么“实现非金机构规范接入银联网络,确保银联卡业务通过银联网络进行转接并规范运作”,要么“逐步断开与非金机构的银联卡业务连接”。
这是釜底抽薪之举,一旦实现,第三方支付公司只能在被“招安”或是被“清剿”之中二选一。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3月12日,银行业协会召集各行主管零售的副行长开会,建议制定一个价格公约、形成一个银行价格联盟,对于与第三方机构支付业务的合作领域,银行应采取集中审批、统一接入、统一定价的管理模式,归口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规范接入模式与系统接口,执行统一价格标准。
在银联看来,大旗一竖自当应者云集,因为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之间也存在利益冲突,正是自己的天然盟友。
银联在17号文中称,部分非金机构损害了成员银行的综合收益,包括压低发卡银行手续费价格,“据调研,在线上支付业务中,非金融机构向银行支付的实际手续费率平均仅为0.1%左右,大大低于银联网络内0.3%-0.55%的价格水平。”
银联估算认为,各银行的此项手续费年损失超过30亿元。
在此之前,确实有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了快速拓展线上用户,以“背对背”方式营销(在同一家银行的不同地域分行之间,或同一银行的兄弟分行之间,以不同的服务价格和不对称的接入门槛进行套利),从而压低了银行的线上收单手续费。
这也引发了银行的警惕。2011年,多家银行以“为了降低网上交易风险”的名义,相继出台措施,降低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的网上交易限额,部分银行的借记卡信用卡转账上限甚至缩水九成。对于第三方支付而言,限额的同时影响了用户购买的欲望,也繁琐了用户的购物支付程序。
对此,第三方支付公司通过快捷支付等方式提高客户体验进行应对。比如2011年4月18日,支付宝宣布推出快捷支付,帮助用户在无网银状态下,直接完成网上支付;随后,财付通也推出基于信用卡的“一点通”快捷支付业务,以抵抗商业银行突然降低的网上支付限额。
“封杀”受挫 面对银联的“封杀文”,银行界各有心思,沉默观望。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虽然17号文印发已有数月,但至今仍未得到银行响应。
某股份制银行电子银行部的人士表示,在银联、第三方支付、银行三方共同组成的线上支付系统中,银行其实更愿意看到有竞争的渠道资源,而不是一家独大的局面。因为一旦银联统一接入平台,是否会形成垄断价格还不可预估。
“我们可能会考虑将一部分业务放在银联那里,但是肯定不会把其他支付公司的渠道统统砍掉。”上述人士指出,虽然存在话语权博弈,但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之间,更主要的着眼点还是合作。
艾瑞咨询公司指出,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联竞争不可避免。但现有的市场环境下,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仍然是互相依赖、共同发展的关系,“一方面,第三方支付体系还没有壮大到与银行体系相抗衡的地步;另一方面,银行也更希望借助第三方支付企业的高成长性和创新性来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