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7: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
加快推动移动支付、公交购票、公共事业缴费和超市购物等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的示范和普及推广。重点推进移动电子商务在农业生产流通、企业管理、安全生产、环保监控、物流和旅游服务等方面的试点应用。加强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卡和芯片、读卡机具和安全管理等关键共性技术的自主研发。支持运营企业建立安全可信的多应用管理平台。推动近距离通信(NFC)、机器到机器(M2M)等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应用。面向不同的行业应用,协调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移动支付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普及。推动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和各应用领域的相关主体加强合作,加快商业模式创新和社会化协作机制创新。
(八)促进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协调发展
探索建立网上和网下交易活动的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促进在线信用服务的发展。加快建设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社会化物流体系,优化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中转分拨场站、社区集散网点等物流设施的规划布局,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物流信息平台的发展模式。鼓励支付机构创新支付服务,丰富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电话支付、预付卡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满足电子商务活动中多元化、个性化的支付需求。推动完善电子支付业务规则、技术标准,引导和督促支付机构规范运营。鼓励发展国际结算服务,提高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能力。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支撑企业加强合作,促进物流、支付、信用、融资、保险、检测和认证等服务协同发展。
专栏8:电子商务支撑体系集成创新
提高物流企业信息化水平,促进物流服务和电子商务集成创新。推进煤炭、钢铁、塑料和粮食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与物流服务集成健康发展。推动快递、零担、城市配送企业依托信息化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对网络零售的支撑能力。适时启动物联网在物流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强支付服务创新,促进电子商务与电子支付集成发展,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探索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创新。
(九)提高电子商务的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撑能力
认真贯彻《电子签名法》,进一步发展可靠的电子签名与认证服务体系,提高认证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可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和电子合同在电子商务中的实际应用,在统一的证书策略体系框架下推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互认互操作,发挥电子签名的保障作用,提高电子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鼓励软硬件及系统集成企业通过云服务等模式,为电子商务用户提供硬件、软件、应用和安全服务。鼓励通信运营商加强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一代通信网络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为电子商务用户提供接入、服务托管及商务应用解决方案等服务。发挥国家科技计划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大对电子商务基础性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成果转化、咨询培训等工作。
专栏9: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面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重点方向和共性工程技术问题,支持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加强电子商务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射频识别、智能终端、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加强电子认证、电子单证、在线支付、信用管理等电子商务安全交易技术的自主创新。研究制定针对电子商务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加强对电子商务创新的保护力度。研究探索电子商务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政政策,落实支持电子商务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的税收政策。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发挥电子商务部际联席会议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加强电子商务推进工作的部门协同,落实和强化政府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宏观指导。坚持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创新电子商务管理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在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理、标准规范制定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和服务合力。各地方政府要相应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将电子商务纳入区域的发展规划。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中介组织、高等院校和专家队伍等在推进电子商务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