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现代农业生产组织与连锁超市挂钩的电子商务,推动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大型商场、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推进食品和药品行业的电子商务发展,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精细化管理和安全责任可追溯水平。进一步推动民航、铁路、公路和水运等行业加快拓展电子客票、电子货单等服务。鼓励邮政、快递、物流配送企业依托实体网络发展电子商务。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创新旅游业发展模式,培育现代旅游服务品牌。
(四)推动网络零售规模化发展
鼓励生产、流通和服务企业发展网络零售,积极开发适宜的商品和服务。培育一批信誉好、运作规范的网络零售骨干企业。发展交易安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和竞争有序的网络零售商城。整合社区商业服务资源,发展社区电子商务。促进网络购物群体快速成长。拓展网络零售商品和服务种类,拓宽网络零售渠道,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发展个人间的电子商务,为开展二手物品交易、获取日常生活服务等提供便利。
专栏4:网络零售发展重点
支持生产企业利用品牌优势,面向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积极探索网络直销的发展模式。支持流通企业拓展网络零售渠道,结合实体店面和物流配送体系,促进网上网下互动,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促进网络零售企业和平台完善服务、规范运作,推动高效
便捷、安全可靠的新型网络消费模式健康发展,支持网络零售企业创造国际品牌。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内容产品和服务的网络零售比重。引导相关企业扩展流通服务体系,面向社区、农村、非网络用户提供网络零售和物流配送等服务,拉动消费,便捷生活。鼓励利用微博、团购、社交网络等创新网络零售发展模式。
(五)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水平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探索利用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专栏5:政府采购电子商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商务标准规范,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与电子交易一体化系统建设,做好采购管理与部门预算、资金支付及资产管理的衔接等工作,实现中央地方供应商库、商品信息库、评审专家库和代理机构库间的信息共享,规范操作执行程序,完善运行机制,提高采购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网上“阳光采购”工程建设。
(六)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走出去”,面向全球资源市场,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参与全球市场竞争,促进产品、服务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更紧密地融入全球产业体系。鼓励国内企业加强区域间电子商务合作,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向纵深方向发展。鼓励商贸服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拓展进出口代理业务,创新服务功能,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专栏6: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重点
推进面向跨境贸易的多语种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面向两岸三地、东盟、上合组织和东北亚等周边区域开展跨境合作,支持在边贸地区、产业集中度高的区域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推广应用。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单证处理、报关、退税、结汇、保险和融资等“一站式”服务,提高中小企业对国际市场的响应能力。继续推广电子通关和无纸贸易,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效率。
(七)持续推进移动电子商务发展
鼓励各类主体加强合作,拓展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等新技术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应用从生活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向工农业生产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积极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三农”等重点领域的示范和推广。加强移动电子商务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力度,完善移动电子商务技术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移动电子商务相关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